他是我的神明啊
书迷正在阅读:【柯南/总攻】放暑假后我在游戏里007当酒、只想每天被jiejie惩罚、【柯南/总攻】在酒厂玩游戏后我变成了疯批、修仙界训诫日常、【总.攻/名柯警校组专场】好感度100以后、乙油男主们的混乱性爱、童話小車車、他说霸凌也算爱、幽窗下团栾(gb)
雨水滴答滴答地落在铁皮的棚子上。 大雨让灯光都晕染出霓虹。 沈倩缩在车厢里,和一群快递待在一起。 今天是情人节,快递站点忙炸了。 沈倩听到沈煜的手机叮铃叮铃地响个没完。 “饿吗?”沈煜接完电话,转头看向沈倩。 看到她点了点头,他随手从车篮子里捞出一个油纸包递给沈倩。 沈倩拆开来一看,是街角王大爷家的烧饼,还是温热的。 她咬了一口,梅干菜,是她喜欢的味道。 这大概是沈煜的晚饭,沈倩吃了两口,突然想到。 到了红绿灯口,沈煜停下了车。 从自己的耳后突然伸出一只纤细的手“哥哥,你也吃。” 沈煜愣住了,他转过头,看着沈倩。 meimei的眼睛在午夜暖黄的灯下发着光,她有一双很漂亮的杏眼,总让沈煜联想到无辜湿润的小狗,总是无条件地相信和依赖着豢养它的人类。 沈煜凑过头,狼吞虎咽地啃了两口,绿灯亮了,他转过头接着开车。 沈倩收回手,看着手里烧饼上豁出两个大口,一点也不嫌弃,凑上去就慢慢地咀嚼了起来。 换做别人她肯定会嫌弃,但是沈煜例外,或者说他总是会成为那一个例外。 沈煜和她是不一样的兄妹,他们的关系是独一无二的。 就像他不会问她为什么半夜三更会出现在情侣酒店的门口。 就像只要一个电话,不管在干什么不管多远,他都会来到她的身边。 “沈煜,你的头发好像变长了。” “笨蛋,叫哥哥。” “我回家帮你剪吧。” “嗯” “站点还有事情,估计我会晚点。你是先回家还是等我。” “等你一起吧” 快递车晃晃悠悠地拐进小巷,到达快递站点门口。 门口各式各样的快递小车停满了门面。 卸货的师傅们还在加班加点地卸货,看到沈煜,他们点了点头 “小沈”,店里又有员工拿着报表出来了“这里,你在看一下....” 沈煜脱下外套披在沈倩的身上,拍了拍她的头“去休息室等我。” “诶,meimei也来啦!”拿着报表的中年阿姨看到沈倩眼睛一亮。 “高考考得怎么样啊?我家儿子就不如你...”沈倩一看到这个阿姨就慌了,她特别的能说,每次来都喜欢拉着沈倩说个没完没了的。 沈煜侧过身挡在沈倩面前,接过话茬“挺好的,全省第六,保送进京华大学了。” “怪怪,真是了不得。京华学府可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学啊。” 沈倩趁两人聊得火热,从哥哥手边钻了出去,她掀开休息室的门。 打开暖气,趴在桌子上。 温度升高,四肢变得温暖起来。 休息室很小,大概只有十多平,之前是一个放杂物的小仓库,后来沈煜当上店长之后,就把它改造了一下,当做沈倩的自习室。 沈倩读高中的时候就经常放学来这写作业,那时候和别人合租在一个房间里。 上下铺四人间,中间就隔了一张帘子。对面的床位住着工地上做零工的叔叔,晚上一回来就刷短视频,外放声音老大了。 还有一个在富士康上班的小年轻,总是很大声地和女朋友打电话到半夜,压根没有学习的环境。 虽然说后来等沈煜升上区域总代理之后,他们很快就搬了出来,沈倩也有了自己独立的房间。 有了崭新的书架课桌,甚至沈煜还给她隔了一间单独的书房出来。 可是沈倩还是喜欢来这里看书写作业,其实这里的隔音并不好,快递点太吵了。 就算把门关上,只要谁说话嗓门大一点,还是可以听得清清楚楚。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听到沈煜的声音,沈倩就觉得自己一下子就安心了,这比其他任何什么都强。 就像此刻,她趴在桌子上,依旧能听到外面中年阿姨硕大的嗓门一个劲地赞叹“你meimei真有出息!不仅聪明还踏实漂亮。” “她就是有点小聪明罢了。文强考得也不错啊,听说考到了中央大学,就在京华隔壁,过两天要开学了吧。” 文强如果没有记错,是中年阿姨的儿子,和沈煜一个年纪,去年没考好,今年似乎发愤图强,成绩还不错。 “哎呀,他就是贪玩。要是能和你meimei那么踏实,还用得着复读,他聪明是聪明就是心思老是不用在学习上。” 阿姨听到夸自己儿子,声音都带上了笑意“我们夫妻俩忙碌了大半辈子,不就指望他能有出息嘛。” 沈倩听到沈煜不着痕迹恭维的话语,忍不住笑了,沈煜真的是越来越圆滑了。 对着什么人说什么话能让对方称心,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好几年的他,已经是愈发得心应手了。 这和记忆里的他一点都不一样,如果换做以前让他评价一个复读了一年的特长生,结果文化课才堪堪及格。 他应该是不屑于评价的吧,那时候的他是天子骄子,完全理解不了只要读了书,为什么还会有题不会做? 哪怕是沈倩,在他的面前也只能得到孺子不可教也的笨蛋评价,文强在他的眼里只怕是还没有开化的原始人了。 “说来说去还是你最有出息,我经常和我们家文强说起你,看看人家小沈,和你一样大,已经自己赚钱了,甚至做到总代理了。” “不不不,我是读不进去书,哪能和文强比啊,他是厚积薄发嘛。” 这话说到中年阿姨的心坎上去了,只听她一直笑意盈盈的。 可是沈倩却笑不起来了,心一下子沉落下来,她手指扣着桌上凹陷处的木屑。 心里冷嘲,骗子。 明明一开始读书最好的就是沈煜才对,他是大家公认的天才。 外面的雨势更大了,掺杂着形形色色的人声。 她似乎又看见了那一天,一袭白色衬衫的沈煜背着书包走到她的面前。 脱下外套披在她赤裸的肩膀上,他的手抚摸过她烫满烟疤的手臂。 他蹲在沈倩的面前和她平视,那天沈煜的眼里像是也下着大雨,他沉默地看着自己。 “沈煜,这人谁啊?”耳边是哥哥的同学,他们穿着国际学校的校服,白色的衣服黑色的长裤,乱七八糟的名牌鞋在霓虹灯光里晃晃悠悠。 每个人的身上好像都写满了明媚的未来,刺痛了沈倩的眼睛。 她感觉到无比的丢脸,又有些恨,但是不知道恨谁。 她不明白为什么沈煜的眼神看起来那么悲伤,难堪的明明是自己可受伤地却仿佛是他。 被一群年轻的富二代围着,自然也引起了其他人的驻足。 各种各样打量的目光和窃窃的话语,都像刀子插到自己的身上。 沈倩忍不住难堪地蜷起身体,缩成更小的一团。 然后就被沈煜伸手环抱住了自己,那时候他的声音还有些清脆,十七岁的沈煜 贴着她的耳朵说, “倩倩,跟哥走吧!” “以后我来照顾你。” 无论往后的十年二十年,即使人到中年的沈倩回想起那天,这句承诺依然会萦绕在脑海里,伴随着心跳,振聋发聩。 也就是那一天开始,她的神明为了拯救她抛弃了他明媚耀眼的康庄大道,从天上跌落到了人间。 他从京华退学了,成为了她事实上的监护人,牵着她的手从红灯区里一步一步走了出来。 他开始做苦力,送外卖进工厂什么来钱干什么,而她则重新走进了校园。 他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轨迹,把自己碾碎成了泥,卑微进了尘土里。 只为了让沈倩这颗快要死掉的种子,重新开出耀眼的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