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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便得到了对话的掌控权,一笑一言都游刃有余,尬聊了就用笑掩饰过去,笑得好看就够了。“喜欢什么类型的男生?”听到这个问题,钟岚不由自主地想起前几天跟轻歌说的‘特别喜欢处男’。咳,调侃而已。她偏了偏头,不太想在这个话题说下去:“没特别喜欢的,暂时还不想谈恋爱。”因为她变美了而来献殷勤,这是一直没变的现实社会规则。只不过,这次她是规则的受益人,是以欣然接受,举杯以水代酒,敬各位一杯:“谢谢,总有机会的。”谢谢你们今夜如此喜欢我。第54章054十二点的时候,各人都醉得差不多。啤酒难醉人,也架不住他们一瓶一瓶的喝,轮个去厕所,钟岚埋头解决完一份烤茄子,柔软茄rou撒满了孜然,入口即融,挟带着guntang软rou席卷舌面,最后吃的都是口感,味道全是一样的辣椒孜然。抬头的时候,所有人都是半醉状态的傻笑。好听的说话听够了,烤茄子过后八分饱的钟岚决定先行离开。她岚不想久留,等全醉了,肯定有人要哭。上辈子,她就是那个在角落盯着颜清文,酒劲上来就想哭的人。“我不太舒服,先回去了,你们玩吧。”在一片挽留声中,颜清文站起来:“我送你回去。”钟岚摆摆手:“你继续玩吧,你不在,他们都没意思。”她说的也是实话,和在校时游离在人群外的她相比,颜清文才是惯常的风头人物,俩班都是他的好朋友,一瓶娃哈哈梗能闹半天。她记得,上辈子等女生再喝多一点,场面就会变成轮流表白诉衷肠,而被女生表白得最多的,就是颜清文了。谁都能提早走,就他不行。颜清文垂死挣扎:“我送你回去,再回来也一样。”“家里管得严,我答应了我爸来接我回去,不用客气啦。”将亲爹亮了出来,想送佳人回家的少年们也没词了。“那你到家在扣扣上告诉我,我好放心。”这也是没意义的举动。“唔,”钟岚眸光温温,不再拒绝这个小小的关心,答应了他:“好。”她提前拨了电话跟爸爸说,这时已经走到门外了,只是不想打扰女儿的聚会,在外站着,往里张望。她放下在活动前说好的餐费,走到外面,挽起爸爸的手:“爸,回去吧。”“不再玩一会吗?”对现在的小孩儿在外面得玩到什么时候,钟父心里也没底,原以为十二点已经很晚了,只是往里张望的时候,发现女儿的同学尚在喝酒说笑,半点没有要回家的意思,就她一个走了:“都是散伙饭了,晚一点回家爸也不说你,要回去继续吗?”“嗯,不用了,困了想睡觉。”钟岚将头轻轻挨在他肩上,仰起脸看着天空,星光闪烁。“爸,你请假陪我去大学报道好吗?我一个人会怕。”钟父愣了一下。他不喜欢请假,闲着就浑身难受,一家子的重担压在肩上,总想争分夺秒地赚钱,这周工地有活,他是想天天去的,不过……“好,爸陪你去,别怕。”“叫上mama,我们好像没一家人去旅游过吧,趁这机会好好玩一玩,然后等我每年暑假回来,再挑地方去玩。”钟岚侃侃地说着旅行大计,去哪里都无所谓,她现在手头上有活钱了,想带爸妈去旅游玩乐,也不用紧巴巴地忧虑着预算,或是怕中途看上了什么买不起憋在心里难受。在她久远的记忆中,爸爸的车祸是在上开学前一周发生的,仔细日期记不清了。原本打算用阿瑞斯送的结晶让爸爸生点不痛不痒的小病,在家里休养一周,后来转变了一下穷人思维,就决定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她现在已经不是捉襟见肘的小白领了。到家前,钟岚长吁一口气,唇畔扬起笑。有钱真开心。码字的开心,几乎都源自于钱,她每次敲键盘时都心怀感激,正是因为这一行的兴起,才使得她能用兴趣养活自己,带来了一切。是夜,跟颜清文发了一条到家的扣扣消息后,她便早早歇下了,耳畔犹是高中同学的欢声笑语,不知当她在被窝中入睡的时候,他们是否对酒当歌。她不想玩得那么晚,第二天还要起来码字,宿醉和晚睡对需要保持高手速的职业写手来说都是大忌。读者给了她高额收入和名气,钟岚自然要以最佳状态写下的作品来回报。早睡早起,健康码字,从她做起。翌日自然醒的时候,钟岚打开群组,发了一条消息,惟一清醒着的颜清文,大抵喝了一晚上的娃哈哈,回复她:‘我们去了KTV续摊,有些在睡觉,有些还在唱:(’附了一个扁嘴的表情,可见严以律己的颜少年,被闹得很生无可恋了。回复了他一句加油,她便打开百度,搜索S市有什么好吃好玩的。现在没有数年后那么方便,一个美团走天下,凡事尚须亲力亲为。她已经许久没有这种体验了,倒也挺开心的──不需要紧巴巴地考虑性价比或是预算,那旅游的预备会快乐许多。做好预备后,钟岚才打开文档,挂着作者扣扣号,敲了敲封轻歌。钟狂:起了吗?拼字?封轻歌:?当然起了,你484看不起我,来来来,战起在真正加上钟狂的扣扣之前,他单纯从外界的传闻中想象这个人,有许多标签:狂傲、目中无人、更新勤快、很会写单章……等等,在真正认识他本人之后,这些标签都化为了天边的浮云,只剩下简单的三个字──触手怪!不是人!拼字狂魔!封轻歌胜负心很强,没办法拒绝别人的挑战,心态也好,输了不就重来呗,于是钟岚每次想起来敲他拼字的时候,虽然知道胜利希望渺茫,每次还码得手累,最后还是忍不住应战了。每问必应,她一个自己安静码字也很开心的人,也习惯了每天敲敲他。放眼全终点,现在关系最好的应该是跟的读者了,每天互相踩踩,最关心的问题是‘你家狂大找我们家轻歌拼字了吗?没有的话,提醒狂大快找他吧,我们还在等着今天的一万字呢!’态度和气得不得了,压根吵不起来,和乐融融。读者恐成最大赢家。而这种盛景,最难受的人,莫过于封轻歌的编辑迷豆了。一个是他羡慕嫉妒恨的同事手底下的作者,一边是自己最拿得出手的小神。要不是他那天多嘴,说了一大堆,两人怎么会认识?但到底是哪一出,让他们关系突然变得这么好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