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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没一会儿,又不小心流露出一点丧气,“前两个分主题都这么好了,第三个压力好大。”小琪也微微点头,“而且、而且还得升华主题……好难哦,雨要怎么升华啊。”这的确是一件很棘手的事。下午还要上必修课,大家暂时中止了会议,三轮走秀定下两轮的设计方案,已经是非常难得的突破,至少根据这两个方案,几个人已经可以开始初步的图稿设计。南嘉的病并没有因吃药好转,甚至开始发烧,只是这次乐知时没了陪同看病的机会,陪伴对象变成了曲直。但她没有骑机车,这一点令乐知时非常失望,因为他很想看。一整天的课加上中午午休时间的设计会议,乐知时感觉自己身体都被掏空了。从教室出来的他很不小心地磕到走廊的消防栓一角,等到走上樱花大道才迟钝地疼起来。看着这条熟悉的路,他想到W大看宋煜时的场景,想到不小心被他踩到、现在不知道有没有回到池塘里的那只小锦鲤。乐知时希望今晚可以下一场大雨,让他淋一场,最好能淋出点别的灵感。但雨一直没有下,而且他越来越想宋煜了。在食堂吃饭的时候,乐知时胃口不佳,吃了半碗白粥便坐在原地给宋煜发消息。[乐乐:我提供了一个很不错的思路,而且被大家欣然采纳了,所以我们敲定了前两轮的设计概念,可以开始下一步的工作了!]发出去的时候他又删掉了“很不错”和“欣然”,显得没有那么得意。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主人上班之后独守在家的小狗,做什么事都要拿来跟主人炫耀一下。如果小狗会发微信,大概也会摇着尾巴激动地打下一串“我今天叼着小玩具跑了三个来回”之类的话。宋煜是个好主人,他很快地回了乐知时,夸他很厉害。明明只有三个字,乐知时却开心得晕晕乎乎。他趁着脸热的劲头发了一个[想你]的表情包,是一只蹲在窗外的可怜小狗。[乐乐:可以给我拍一张你的照片吗?]知道宋煜不喜欢自拍,乐知时特意飞快加了一句。[乐乐:不拍脸也可以的,随便什么,我就是很想你,想看一看。]乐知时发完,把手机扣在桌面上,心情一点点变得兴奋起来。他忽然后知后觉地发现不远处的桌子上有个女生好像在看他,于是有些尴尬地低下头,又吃了一口粥。咽下去的时候,手机震动了,乐知时期待的打开来,宋煜真的给他发了。他的确没有自拍,没有乐知时渴望看到的脸孔,而是他的手。照片里,宋煜的拇指蹭了些许灰土,不干净,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搭在某个仪器固定脚架的柱子上,青筋微凸,腕骨突出。明明是静态的图片,可乐知时几乎能感觉到,在那层薄薄的手背皮肤之下,筋骨随关节牵动起伏的错觉。和平时不太一样的是,照片里他的手指有些湿,不太干燥,泛着一层润泽粘腻的薄光。乐知时不知怎么,盯着盯着,心里涌起一股奇怪的情绪。宋煜又发来一条消息,像是在解释出镜的仪器。[哥哥:这是水准仪。]乐知时思索片刻。[乐乐:你手上沾了什么?][哥哥:刚给几个仪器上了精密润滑油。][哥哥:手有点脏。现在撤回来得及吗?]乐知时飞快地打了一句[不要撤],事后有点脸红。他觉得自己真的很奇怪,一个人坐在食堂,对着一个弄脏了的手产生某种臆想。意识到这一点的乐知时端着没有吃完的白粥离开了,在此之前他还是保存了这张照片。校园里逐渐陷入夜晚的黑雾,人和人的思绪可以渐渐地被隐藏起来。乐知时回到宿舍,拿上之前宋煜给他买的两本写生册和画笔,最后未雨绸缪地往书包里又装上那本没念完的日记。“大晚上你要去哪儿?”蒋宇凡推开宿舍门,正好和要离开的乐知时的打了个照面,“又去包夜啊。”“嗯……可以这么说吧。”宋煜很早就给了乐知时房卡,告诉他可以随时去那间公寓,但乐知时几乎没有独自去过。每次坐在副驾驶并不觉得这段路有多长,总是很快就到了,但走着去才发现,其实路途并不短,而且有些绕。乐知时对着导航走了近二十分钟,终于找到了那个小区,去到他所在的公寓楼。一个人刷卡上电梯,打开房间大门,乐知时产生了一种轻微的错觉,感觉宋煜会随时出现,在玄关处抱着他。他身上总是有很好闻的味道,像一个温暖的罩子将乐知时包裹。所以宋煜不在的时候,乐知时仿佛被剥去了一层外壳,孤零零的,而且很冷。他把灯打开,上楼洗了个热水澡,穿着浴袍出来换睡衣的时候,乐知时打开了衣柜门,看见他和宋煜的两套睡衣,他迟疑了一下,取下宋煜的黑色丝质睡衣,脱掉浴袍对着镜子穿在自己身上。绸缎的质地贴在皮肤上,有些凉,和宋煜总是发凉的指尖一样,松松垮垮搭在身上,他们之间的体型差让这件衣服披在他身上的时候,总有种不相称的怪异感,看不出版型,更像是一块笼统的用以遮蔽的黑布,有它自己的想法,不安分地从肩膀滑下去一次,又被乐知时拽回来,盖在露出大半的肩膀。乐知时发现这件睡衣的扣眼很小,很难扣,于是他只能这样敞着雪白胸口,站在镜前一点一点慢慢捏着纽扣往那个洞里塞,手指一点点往下,直到合拢的衣服完全遮蔽下腹。他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如果是宋煜穿上这套睡衣,应该也很难解开。桌上的手机忽然震了一下,声音很响,打断了乐知时的幻想,他走过去一看,是宋煜发来的。原来他早在一小时前就已经发了一条消息,要求乐知时也发一张照片给他看,但乐知时忙着收拾东西,没有回复。于是他在刚刚又发了一条。[哥哥:你做事很不公平。]乐知时觉得他较真的样子很可爱,令他想起给橘子和棉花糖喂食的感觉,但凡给棉花糖的食物多一点,橘子都会不高兴,会在倒狗粮的时候用爪子扒他的手腕。但他不想让宋煜知道自己现在穿着他的睡衣,这很奇怪。想了一圈拍什么好,乐知时的视线最后落在他还没来得及穿睡裤的腿上,更准确说,是他的膝盖。明明感觉只是磕了一下,也没有特别疼,但他现在才发现,自己的膝盖已经磕出了一小片淤青,泛着一点不明显的紫色,而洗澡的时候水温太烫,皮肤变成涨满了水的粉色。他坐在床边,两条白皙的长腿光着,为了能让膝盖靠近镜头一点,他踮起了那只脚,同时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