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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穿越]与豹同行作者:乔牧木杀手容迟在升至S级前,因为收到了一个快递,含恨穿越到了衡格大陆。衡格大陆三大定律:只吃素的一定会死。②强者至上。③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对于一个人生总是打打杀杀的人来说,这简直……再适合不过了!只不过这世界的强人,可以变成各种飞禽走兽,武力值还很高。容迟表示环境改变心境不变,不论怎样都要活下去,就这样开始了自己坑爹的异世人生。但,他被一只豹子盯上了。***容迟对着一直跟着自己的猫说:“你怎么跟一条狗一样。”沈渊:追妻大法,死缠烂打!主受文,一句话简介:带你飞攻受都又美又强!作者是死颜控!内容标签:强强穿越时空科幻搜索关键字:主角:容迟,沈渊┃配角:炮灰甲乙丙丁┃其它:强强互殴,至死不渝==================☆、花样穿越最后一盒新鲜出炉的烘焙饼干吃完后,容迟开始整理自己的道具。他一边擦拭自己的短刀,一边考虑出去接单生意,为下半年的生活做准备。这时候,门铃响了。“谁?”容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刀塞进靴子中。“你好,顺丰快递,请签收一下。”容迟开门。快递小哥很英俊。容迟这才想起自己上个月在内部网上拍了一颗红色石头,贼贵贼贵,付钱的时候有些心疼,然而喜庆的东西极难遇到,所以该出手时就出手。好在石头经过千山万水,终于来了。他看了一眼监控,擦了擦自己的手,才将门打开,潇洒的在快递单上签下大名。快递小哥给了个微笑,大概深为眼前之人面容所折服,想要客套一句,“写字挺好看的。”容迟闻言瞥了他一眼,“是吗,我也这么觉得。”然后“啪”的把门阖上,毫不客气。英俊的快递小哥碰了一鼻子的灰。顾客是上帝,但上帝的脾气看起来不太好。或许长得好看的人就是任性。容迟内心十分冷静,挡不住双手暴力,“刺啦”撕开快递的外壳,把那块通体红色,中间带着一点漆黑的石头放在手心——下一秒,“嗖”的一下就不见了。屋子的大厅空空如也,好似从未有人来过。穿越,不过是眼睛一闭,一睁的功夫。*容迟醒过来,脑子嗡嗡嗡的响,像是被人用榴莲砸了脑袋一样,头晕目眩,十分想吐。他眼睛不用睁,就知道事情有些不对。他闻到了泥土的芬芳。所以这里不是他生活的小窝。雇主的不满?被杀之人家属的报复?尚未想到第三种可能,容迟便睁开眼睛,印入眼帘的便是冲入云霄的郁郁葱葱,枝繁叶茂,遮天蔽日,侧头一观,眼前是三人环抱粗的大树,还能听到鸟叫声。他……还在地球吗?他还是不是他?容迟将手放在眼前,看着自己的手:蔓延整个手掌的疤痕,指腹因为长期练习留下的茧子,虎口有一道新伤,小拇指有接骨的痕迹,他还是他。只是痕迹略新,痊愈的疤痕像月牙,新rou是嫩嫩的颜色,仔细感受一下便发觉,他的身体已经不是巅峰时刻的那具身体。如果非要定性,容迟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十八岁的状态。他手上那道就是那时候留下的,刚入杀手一行,因为多余的怜悯,没有对敌人赶尽杀绝,被人偷袭,徒手挡住了本来劈向后脑的刀,使得整个手掌几乎被砍穿,伤痕从小指骨根处与手掌连接处蔓延至食指,之后缝合了近百针。虽然是最好的医生缝合,然而五指连心,如此重的伤,自然不可能如当初一般好,对容迟来说,他这是是从此落下残疾。他持刀的灵活性不如从前,又熟悉了近十载,才勉强比得上S级杀手。那时候比划,对方便开口直言,若他全力以赴,容迟必然会落下乘。所谓全力以赴,便是将容迟视为任务对象。那就是……全力斩杀。容迟缓缓呼出一口气,往远处看,从荫翳林叶中可以隐约瞧见夕阳。他回到了十年前的状态,而十年前他并没有出过丛林任务,回溯记忆可以知道这奇怪的一幕定然源自那颗红色的石头。然而这并没有让他给予过多的关注,对于所处环境迫切了解的渴望,远胜过好奇为什么会回到十年前。因为前者关乎生存。现在可以确定三件事情,一,他身处原始森林,树木的高度远超过他见过的各种热带森林中的丛木。二,他的身体回到了十年前的状态,要知道那一年他刚步入杀手这个行业,身体并没有到巅峰状态。三……他迅速拔出靴子中的短刀,狠狠的劈向朝他扑过来的鸟,力道之大近乎将对方砍成两瓣,鸟哀嚎,临死前仍然不甘心,张开嘴巴咬住容迟的手腕,锋利的喙割破皮肤,深入血rou,容迟迅速把它的头割断,饶是如此他也吃了不少苦头。方才这只在他视线里的鸟与另一只鸟厮杀,用尖锐的喙刺/入另一只鸟的胸膛,羽毛锋利如铁,一个扑闪就将那只落败的鸟的细长的脖子割断。所以第三点是,这里的生物凶猛程度超过了他的想象。不过,既来之,则杀之。*容迟试着站起来,这才发觉自己身体的不对劲,小腿骨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痛,应该是骨头断了。容迟蹙眉,觉得最近有点倒霉。要知道,他还差一票生意,就能评定为S级杀手。这个时候出了岔子,简直是高三复习的昏天暗地,结果在6月6号穿越一样让人郁闷。容迟还有一条腿是好的,所以他扶着树干,让自己慢慢站起来,视线在地面上逡巡,发现没有什么树枝可以让他利用的。他望着自己身旁的树木,心里算了一下,觉得以现在的状态,爬上去的可能性实在太小。他需要两根笔直的树枝来束缚断腿,不然长歪了以后就麻烦了。但在这之前,或许他可以考虑把刚才杀死的那只鸟拔毛去内脏吃掉,毕竟,谁知道在这样陌生的环境里,下一刻他还能不能撞到好运找到吃的呢?况且已经杀了的猎物,没有必要浪费。能够省下一部分力气的行为,容迟就不会多花费另一分力气。容迟没有敢用火,怕香味引来什么大型野兽,他随身带着打火机——哦,摸一下裤兜,金属质感,打火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