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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斯克制地喘息一声,低沉性感,喘得谢朝红了耳尖。“要不要回卧室?”安格斯搂紧谢朝,嘴上虽然这么说,行动上似乎没有这个打算。谢朝撇撇嘴,反正不会真发生什么,在哪里不都一样,他覆在安格斯耳边道:“就书房吧,气氛更好。”话音刚落,他松垮的家居服就掉落在书房棕红色的实木地板上,上面坚硬的纽扣撞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谢朝低低一笑:“这么着急?”他最近老油条了,还能抽空说几句调笑话。安格斯没答话,灵活的手游移在他腰窝处。……谢朝胸口起伏,靠在安格斯胸口平复呼吸,他刚刚结束一轮互帮互助,脑海里正空白中,眼神还没有找到焦点。安格斯单手抱着他,只手打开电脑桌上的抽屉,不知道掏出了什么东西。谢朝在他胸口蹭掉了鼻尖上的汗珠,随意地瞥一眼,不甚在意。安格斯悉悉索索地动了动,谢朝酡红了脸。唔,刚刚他的手活儿真不错,就任由他摸摸算了,又不会少块rou。谢朝合上眼,像一块散发着甜味的花蜜,引诱蜜蜂的前往。安格斯吻了吻他的眉心,伸手探了下去。……谢朝睁大眼睛,粉色的嘴唇微张,修长的手指揪紧安格斯的下摆,气不匀,“你刚刚拿的什么?”“润滑剂。”安格斯如实道。谢朝挤出两个字:“过敏。”安格斯亲了亲他有些泛白的脸庞:“我自己做的,不会有事。”谢朝瞪眼:“去卧室。”安格斯抱紧他:“你说这里气氛更好。”谢朝:“……”“等、等。”谢朝咬住他的喉结,“你什么时候做的这个东西?”安格斯沉声道:“你出院之后。”只是成品一直没好,所以没拿出来用。谢朝恶狠狠地用尖牙磨了磨他脖子上的皮rou,破玩意儿,心机贼深,怪不得之前总能适可而止,敢情就等着最后的时机。安格斯“嘶”了一声:“放心,这回肯定不会放你过敏了。”谢朝红着眼角,嗓子低哑:“滚!”安格斯顺了顺他汗湿的额发,堵在他的嘴,微不可闻的声音埋于唇齿之间:“滚不了了。”摇晃的摆阵不知疲倦,时间在它的摆动中悄然度过。铅灰色的天空变得昏暗,整座城市陷入了夜晚,灯火亮堂起来,又是另一种繁华。安格斯抽空瞧了瞧墙壁上的大摆钟,咬住谢朝的下唇,轻声问:“要不要开灯?”出口的声音仿佛被打磨过一般,醇厚得像烈酒。谢朝眨了眨湿漉漉的黑眼睛,果断地摇了摇头,汗湿的头发扫到安格斯的脖颈,生出一阵痒意。安格斯遗憾地叹了口气……第94章暖气热烘烘的,谢朝口干舌燥地从蓬松的鸭绒被子里爬出来,浑身都不得劲,肌rou酸软得很,尤其是大腿那块儿,就像是跑了场漫长的马拉松,后遗症非常之可怕。他眨了眨眼,想把眼睛睁大点,只感觉眼皮子沉重,貌似水肿了。昨天过得太刺激,谢朝回忆了几个片段,后牙槽都咬得疼起来了,以后再也不想看见书房那个据说是皮质亲肤柔软的大椅子了。他扫视了整个卧室,安格斯已经不在了。谢朝咬紧了牙,等老子好起来,你等着瞧,虐死你。银白色的门把手发出轻微的转动声响,安格斯随后进来了,鞋子踩在地板上几乎没听到声音。他看见谢朝已经醒了,这才大声说话:“肚子饿了么,刚好家里还有些杏仁,就熬了点杏仁粥,现在起来刚好吃热的。”他把床头柜上叠好的衣服递过去,苍白修长的手指搭在深色的家居服上,异常的显眼。谢朝的屁股反射性地疼了一下,不合时宜地想起了这手上满是粘稠液体的模样。他微不可见地红了脸,侧过头,匆忙接过衣服,直接往身上套。安格斯虽然帮他洗过澡,但没替他穿睡衣。谢朝蹙着眉,在心里默默吐糟了两句。他现在不想说话,嘴里干涩着,想喝点有味道的水。新衣服居然是盘扣的,料子是亲肤的丝绸。盘扣开得有些松,谢朝又瘦,隐约能看见衣襟缝隙处白皙的皮rou。“有饮料么?”谢朝马马虎虎地扣好了,问。安格斯回过神,望了望他干燥的嘴唇,唇色浅白,“我去厨房拿一杯。”谢朝搭上拖鞋,提了提宽松的裤管,不经意瞅见小腿上一块淡淡的淤青,瞬间涨红了耳根。靠,下次老子一定掐死你。他弯下腰揉了揉淤青,手上染上了药膏的味道,看来安格斯给他擦过药了。柔和的嗓音从头顶传来:“泡了蜂蜜水,温水比较好。”谢朝直起腰,腰板子也不舒服。他瞪了瞪眼,捧着水杯,灌了一大口水,蜂蜜的甜味都没尝到。“怎么不甜?”反而有些苦涩。一出口,嗓音沙哑,破锣嗓子像长年失修的鼓风机,吱吱呀呀的。谢朝说完这一句话,立马闭嘴,太难听了。安格斯敛眉:“抱歉。”很老实安分、宜家宜室的样子。谢朝默了,深吸一口气,我们要理解雏儿刚开荤的心情,技术不到位可以改正。谢朝晃了晃腿,自以为他自个儿身经百战似的。“喝完了。”谢朝闷不做声地干掉一杯蜂蜜水,“下次多放点蜂蜜,没味道。”安格斯点头,眼神在他身上转悠:“身体还好么?”谢朝乜他一眼:“你说呢?”安格斯握紧他的手:“上过药后怎么样?”谢朝顿了顿,敷衍地说:“还行。”暗地里赌咒,下次一定不会再去书房呆一个小时及其以上。其实刚开始是舒爽的,后来就成了煎熬……他提起步子,慢吞吞地往厨房旁边的小隔间里走。安格斯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眼力见识十足地拉开座椅:“先坐会儿,我去盛粥。”座椅上是软乎乎的沙发靠垫,特别蓬松,两边还有亚麻色的流苏坠子,和这抽象立体的亮色椅子不搭,看来是安格斯临时找来的替代品。谢朝坐塌了一个沙发靠垫,无所谓地想,坏了就让安格斯再去买。粥一直温在锅里,温度适中,入嘴不烫,滑入胃里,却又热腾腾的,暖得喉管都很舒服。粥里的大米已经熬得稀烂,带着些许浓稠,入口绵柔,杏仁的苦味也尝不到,倒是有股植物淡淡的清香,混着米油味,闻起来很有食欲。也许是谢朝太饿了,昨晚七点到今天中午十一点都没吃过东西,还消耗了堪比马拉松长跑的体力,这会儿一口气喝了两大碗,还把一罐头他在超市里买到的最嫌弃的白萝卜配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