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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你叫我老韩就成。”“你不是才比我大一岁么。”“我长得沧桑啊~”“没有吧。”“那你叫我大峻,我妈就这么叫我。”“我叫你峻哥行么,一般比我大的,我比较敬佩的,都喜欢叫声‘哥’。”“那也成。”听见敬佩两个字,明显有点儿在臭美的男人点了头,然后指着自己那一摞草图开口,“怎么样,这风格。”“我刚才就是想跟你说这个。”多少脸红了起来,云一鹤摸了摸颈后的发界,“真的……要脱成这样吗?”“哈哈哈没想到你还真挺保守的。”韩峻熹笑着撇了撇嘴,“放心,咱们的原则是,尽量不露点,而且到时候室内光调暗一点,局限一点,只突出需要突出的部分,剩下的都给人民群众留作想象空间。”“那个,等会儿。”云一鹤带着点抱歉拦住了他的话,“什么叫‘尽量不露点’啊……”“就是该露的还是得露啊,那比如说这张,黑羊皮搭在腰上,和搭在两腿之间,哪个视觉效果更冲击?肯定是搭在两腿之间对吧。那搭在两腿之间全都盖得严严实实的,和多多少少露着点儿腹股沟啊,凸显一下形状啊,或者毛什么的……”云一鹤那边,发出一声低低的,有点怪怪的无奈的笑。“抱歉,峻哥,这实在是……”“接受不能?”“你要是非得问,那我就实话实说了吧,我也见过别人拍过这种尺度的写真集,可……看别人,跟自己cao刀上阵,那是两回事啊……再说……毛……”云一鹤已经卡住了,卡得还挺结实,而韩峻熹则从眼里投射出有点光明正大的猥琐的光。“怎么啦,你是说你毛多还是毛少啊?”“还是那句话,你要是非得问,那,算少的吧。”“喔,那不是挺好的吗。”“哈?”“你长得是英气有余霸气不足的类型,要那么多毛干啥,又不搭配。你说你要是衣服一脱,整个是条大青龙,我还真得考虑换个风格给你。”“……大青龙?”云一鹤反应了一下,“啊,我想起来了,是说那种有胸毛的。”“不止,得从络腮胡子开始,到胸毛,一路往下一直连到两腿之间,颜色还得重。”“Caveman啊。”“啊?”“原始人,xue居人。”“差不多吧。反正亚洲比较少见,咱们这边的进化得相对完善。”又笑起来,韩峻熹言归正传,“要是你觉得,露得太多,实际拍的时候我还是能随时调整,布景道具是死的,人是活的。对吧。”对吧?对。一点没错。韩峻熹话是那么说的,实际也是那么做到的。云一鹤鬼使神差,答应了他的提议,接受了他的拍摄方案,虽然不是很懂为何他要把每年都秋天才拍的时间线,往前推到了七月底八月初。这个谜团,直到拍摄当天,才被解答。那天,云一鹤给所有员工放了假,就他自己,和韩峻熹两个人,在云阁club里,呆了一整天。待在一起都好说,重点是,拍照的那几个小时,对他而言,堪比受刑。灵魂和rou体的交替折磨。首先就是得脱光光,这都不用说了,云一鹤的思想建设直到拍摄开始都还没结束,基本就是硬着头皮上的。而当他围着浴巾站在韩峻熹面前,那死直男还一个劲儿上下打量他,笑着说我就说了吧!你看你身条儿这么好,你看你这又长又细的腿,你看你这宽肩窄腰小翘臀……云一鹤开始觉得燥热。接着,韩峻熹打开镜头盖,让他坐到已经摆好位置的沙发上之前,先说了句“把空调关了吧。”什么?!北京最热的那几天,没有大面积通风窗口全靠电子机械手段制冷换气的夜店里,你让我把空调关了?!就算屋顶足够高,空间足够宽大,也是真的会热啊!!“你委屈委屈,我想要那种自然而然的汗珠,微微一层,喷水达不到那个效果,光影感觉不对。”“不是,峻哥……”“你放心,不会一直让你热着,咱们不是还有拿着冰块和酒杯之类的照片嘛,到时候就凉快了。”调整着相机的光圈,似乎在强买强卖自言自语的男人冲对方笑笑,“哦对了,我还得先给你化个妆。”什么?!!!“不会吧峻哥……”“别怕别怕,就画个眼线。”“你还会画眼线?!”“跟我妹学的,来。”边说边从那条黑色牛仔裤口袋里掏出一支黑色眼线笔,韩峻熹几步走到云一鹤跟前,都没怎么迟疑或者再征求一遍对方的意见,就用嘴咬下笔帽,伸手托住人家的下巴,轻描淡写说了声“闭眼”,就直接下了手。这就算是赶鸭子上架了吧……脱光,闷热,还化妆。云一鹤到了某种极限。但是,当他忍耐着,等到那动作令人意外地轻柔的男人帮他画好眼线,又把自己的手机摄像头当镜子递给他“过目”时,云老板一下子愣住了。他没想过,他从没想过,自己可以是这个模样。之前,他是体面光鲜的夜店老板,干干净净,漂漂亮亮,水当当,香喷喷,周旋在各色人等之间,潇洒大方,游刃有余。而镜头里,他是个头发有几分刻意的凌乱,眼睛有几分性感的迷蒙,光溜溜,汗津津,周身上下每一寸每一丝每一豪都叫嚣着诱惑的男人。不,是雄性。他觉得自己已经不再是人类,而是随时可以兽化的异种。如果说之前祁林的保守风格体现了他店内的高雅和不流俗,那么现在韩峻熹打造的全新的他,无一处不浸透了夜店二字应具备的,最大程度的药性和毒性。让你不来都不行。那之后,云一鹤没再对于韩峻熹的安排有半点怀疑或是却步。他被事实说服了。事实,就是拍出来的一张张照片。在那些照片里,他像个王者一样,坐在宽大的黑色沙发上,两腿之间搭着黑羊皮。在那些照片里,他像个丛林部落成员一样,站在厚重的天鹅绒帘幕后面,肩头裹着豹纹毯子。在那些照片里,他像个正在施法的巫师一样,微微躬身伏在吧台上,嘴里叼着自己的钻石耳钉,面前摆着装着六大基酒的一个个精致透亮的水晶玻璃杯。在那些照片里,他像个不按牌理出牌的顽童一样,手捧着冰块,自下而上看着镜头,探出舌尖去舔凝结的水珠,然后任由融化的水滴沿着漂亮的手臂线条滚落。就是在那些照片里,他彻彻底底,撕裂了、割舍了、抛却了旧的自己,那个优雅俊逸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自己,野性了一回,放荡了一回,无所顾忌了一回。他觉得自己几乎要在这种闷热也燥热的氛围里迷失,引领着他迷失的,是那个举着相机把他一寸不落摄入镜头里的男人。那男人绑着马尾,光着膀子,赤着脚,站在沙发上,跨在他身体两侧,自上而下看着他,告诉他该怎么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