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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是真喜欢猫还是抓我来做什么试验”的忧虑,但几番考虑,还是打算抱紧这根危险的大腿。 毕竟在的结局,把原文主角一刀两洞的就是这位貌似牲畜无害的少年,而且最后他也在一干优秀的同辈人中脱颖而出,混成了新一任的玉家家主,和他搞好关系绝对没错。 只是江循对欲擒故纵的道理还是懂一些的,他轻轻啜了一口水,就别扭地扭过头去,“喵”了一声,尾巴扫了一圈,偷偷地看一眼玉邈,又把视线转开。 玉邈若有所思。 再次端到江循面前的,是一盘切得颗颗有四分之一小指盖大小的玫瑰酥。 江循凑上去,由于对甜食实在没兴趣,草草舔了几口便作了罢。 玉邈抱起江循,拉起它的一只前爪,手指轻轻抵着他的rou垫,把那柔软的梅花凸起按来按去,一本正经道:“你是只灵兽,很好。” 江循被他弄得挺舒服的,不免好奇起来: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兽,玉邈是从哪里知道的? 短暂的思考后,他记起了那股在自己脊椎间流转的热量,尾巴骨猛然一凛。 ……那个时候,玉邈是在试探自己?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假使自己不是什么灵兽,是个魔物妖精之类的,玉邈那股探入自己脊椎的力量,会不会就地搅碎自己的骨头? 江循立即产生了一种“此地不宜久留”的恐慌感,但玉邈好像还没玩够,抱着他下了床,往屋内一角走去。 绕过一道屏风,映入江循眼帘的是一只浴桶。 ……有且只有一只浴桶。 眼看着玉邈开始解自己寝衣的襟带,江循立刻偷摸着往外溜。 灵兽也是兽!万一有寄生虫怎么办?!大哥这样不卫生啊! 可惜江循还没溜出十米远,就因为不善用腿,把自己绊倒在地,然后就被玉邈逮了回去。 江循的内心是拒绝和一个同性同桶沐浴的,他的节cao不允许他做出这样的事情。也不知道是不是受到刺激,天赋技能得以开启,江循竟然挣脱了玉邈,蹭地一下窜上了他的后颈,毛茸茸的尾巴擦过少年的颈项,他围着玉邈的锁骨左右横跳几下,准备找个间隙跳下逃跑。 往下一望,江循顿时勇气全失。 ……妈的这么高! 就是这么一愣神的功夫,江循被抓了下来,摁进了澡桶。 江循抵死挣扎,同时咬牙决定,如果玉邈敢进来,他就要展示一下自己的捕鸟技能,让这熊孩子知道惹恼动物的后果。 事实证明,江循想多了。 他只除去了上半身的衣物,下半身还穿着寝裤,用清洁的术法细细清理着江循的皮毛和小爪儿,而他脱掉上半身衣物的举动也是相当明智的,出于本能的恐惧,江循在澡桶里玩儿命地扑腾,水花一股股往起腾,把玉邈的手臂和前胸都溅湿了不少。 清理干净后,玉邈一脸冷静地把湿漉漉的猫抱起来,用鹿皮巾轻轻擦拭干净后,抱回了床上,随后又返回澡桶边,穿好寝衣。 江循必须得承认,玉邈的体貌生得极好,皮肤柔亮,肌rou生得薄而颇富美感,在窜到他背后时江循窥到了一二风光,他的腰线臀线标准又精致,诱人得很。 客观事实如此,但江循真没什么欣赏的心思,在洗澡的时候,他满心都在担忧,万一这个时候变回来,场面得有多尴尬。 所幸这样的事情没有发生,等到江循皮毛干掉,重新变成一只蓬松的毛球,玉邈就把他揣在了怀里,一起上床睡觉。 江循哪里敢多呆,玉邈一睡熟,他立刻爬出来往外窜。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洗过了澡,放松了的缘故,他感觉自己的灵魂正在渐渐与这具rou体适配融合,之前的不协调正在消失,一股奇异的力量在他身体里涌动开来。 回到了藏匿衣裤的假山,江循集中精神,试图cao纵体内的那股力量,没想到只一眨眼功夫,他就恢复了人形。 ……当然,一丝不挂。 手忙脚乱地把衣裤往自己身上套的同时,江循总算腾出空来问问题了:“阿牧,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阿牧星星眼:“……可爱。” 江循:“……你说什么?” 阿牧:“猫。我也想摸QAQ” 江循无语片刻:“下次要是再变猫,我用右爪摸下全身让你爽个够。” 这身玄衣红裳也不算难穿,只是那一盘缠在腰间的金质蹀躞太难打理,江循还没习惯这饰物,又不敢不戴,索性靠在假山边细细整理起来。 江循正叮叮当当地理着,眼角突然瞟到一丝光芒,立刻闪身藏入假山后,一盏如野兽眼睛的青色灯火缓缓朝这里靠近,江循听得清楚,一前一后共有两个脚步声。 他屏住气息,试图蒙混过去,可那脚步声距自己约十数步开外便双双停住了。 突然,一阵悦耳的笛声响了起来,宛如鹤鸣,江循本无意采取任何行动,右手此时却自行一动,换拳为掌,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右手边晕起了一道光轮,腰间七枚蹀躞的其中一枚,也忽明忽暗地漾起了波纹,一把泛着红光的东西从手掌中凭空脱胎而出,于半空中绽开,只听得一声破空巨响,纷乱的石块雨点般砸落在江循身周。 ——他被一把银骨红面的伞护在了下面。 江循也乖觉,抓过伞柄,一个辗转想要躲避下一轮攻击,可等移开伞面,他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辗无可转。 整片假山石,被那声笛子仿出的鹤唳之声给齐齐削去了上端,自己已然暴露无遗。 如果没有挡过这下,恐怕此刻自己的脑袋已经不顶在脖子上头了。 江循:“阿牧你原来也不是那么废柴 啊。” 阿牧开心脸:“唔,谢谢~” 奏笛之人是个十四岁左右的少年,还没变声,声音未免粗粝:“何人?滚出来!” 江循乖乖滚了出来。 面前的两人均是衣冠楚楚,少年护在一个身量更低的人面前,满脸警惕,看清江循的脸后,才收拾起了戒备的神情,俯身行了一礼:“秦公子。” 江循正在斟酌该说“起来吧”还是“平身”,另一道稚嫩却稍嫌倨傲冷淡的童声就响了起来:“秦公子可是在寻你家那位低弱痴愚的随从?” 看到孩童一身飘逸天青色的褒衣博带,发上戴一只玉蝉,江循心中就有了分辨,大着胆子顺着他的话说下去:“宫公子,你知道乱雪身在何处?” 宫异掸掸衣袖,也不看江循,颇自矜道:“秦公子酒醉后去得匆匆,那痴愚小子无人约束,竟敢碰我的天宪,我叫他在白露殿门口罚跪些许时辰,不算过分吧?” 江循瞄向宫异腰间悬挂的白色骨箫,皱了下眉,旋即又松开,并不直接作答,只留下句“那宫公子请便”,就朝二人的来路走去。 江循不爱吃瘪,当年也不是没有对付过亲戚家熊孩子的经验。那时候的他,带着观音菩萨一样慈和的微笑,向孩子家长送上了一整套黄冈试题、王后雄教育和五年高考三年模拟,让那个酷爱拆他电脑的侄子再也不敢登门sao扰。 但他知道宫异是何许人也,才能对他的熊格外优容些。 不过,在与宫异和他的小厮擦肩而过时,江循稍稍顿了一下。 那小厮的眼白里血丝太多了些吧?是没能休息好,还是有严重的肝病? 这小小的发现也只让江循的脚步耽搁了一瞬,夜色太黑,一切都看不分明,保不齐是看岔了眼。 ……还是早点去把主角那个乖萌的痴愚小忠犬乱雪给弄回来为好。 宫异望着江循的背影,目光复杂:“……明庐,走。” 明庐却没有迈步,反问道:“公子,您还在介怀三年前那件事?” 宫异的小脸一僵,马上转回目光来,掩饰着往前走了两步:“那事……再提又有什么意思?人死又不能复生,我弥补不了他,可总不能就因为这要对他低三下四吧?宫氏的荣辱现在系于我一身,我怎么能……还有,你刚才何必下手那么狠厉,他是秦氏独子,若是杀了他,那秦氏可就真与我不死不休了!对宫氏又没有好处!” 他碎碎念着往前走去,而他身后的明庐,望着他的背影,露出了诡谲的笑。 明庐的眼鼻都渗出鲜血来,喉咙深处发出液体流动的“咯咯”声,他用衣袖拭去流出的血迹,跟在宫异身后,拖沓着脚步,朝黑暗深处走去。 第3章 中毒(一) 江循一边走,一边在脑海中构建起这个世界的地图来。 中明确点出的修仙大派有六个。朔方殷氏门生众多,遍布天下,是第一大仙派,撸猫狂魔玉邈所属的东山玉氏紧随其后,再然后,分别是博陵展氏、上谷乐氏、余杭宫氏和自己所在的渔阳秦氏,排名不分先后,其他小派林林总总不计其数。 书里提及渔阳秦氏时,描写寥寥,江循只隐约记得,秦氏是以炼器绝学独步天下的。 当时的江循还腹诽了下,这不就是打铁么。 如果江循的记忆没有出现差错,他现在应该是在朔方殷氏的地盘。出于仙派之间长久团结、互通有无的良好愿望,殷氏出面,创建了“曜云门”作为公学,好让各家子嗣来这里学习。今天是各家适龄子弟聚齐的第一晚,殷氏家主纪云霰便组织起宴饮,权作欢迎大会。 这打算自然是好的,十二至十六岁间,各派子弟在此地共同修习,既能互相学习比较,又能加深感情,对于将来的仙派团结绝对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好事。 不过,江循认为,把一帮三观还未成熟、水平参差不齐、思想南辕北辙的小孩儿搁在一起磨合,很容易搞出事情来。 毕竟,原主就是在曜云门里,把好好的学习圣地活生生折腾成了个风流场,全方位不侧漏地拉起了一票人的仇恨,让所有世家子弟在提及秦氏的风流中二病公子时都心生厌恶。 既然赶在了什么还都没来得及发生前就进入了秦牧的身体,江循决定,以后他的人生口号只有一个—— 学习使我快乐。 江循在现代主修的是外科医学,种种理论实践都建立在唯物主义的立场上,现在想要在这个世界立足,必须一切推翻,从头学起,想到这些,江循哪有心情去猫三狗四拈花惹草。 七拐八拐的,在阿牧的指示下到了白露殿门口,江循果然看见台阶下端端正正地跪着个少年,腰背挺得笔直,像有墨线约束比规似的。 江循刚走出两步,那少年似有感应,扭过头来。 看清他的面容后,江循不禁在心里喝了声彩。 少年生得俊美清秀,高鼻深目,看上去有几分异域血统,大概与自己同龄,看到江循,他清澈的双眸几乎要流光溢彩了。 他一跃而起,可因为跪得太久,冲出两步来就栽倒在地,但他察觉不到痛似的,利索地爬起来,颠颠跑到江循面前,眼睛水汪汪的:“主人!” 江循看着他那双清亮可爱的狗狗眼,尽管早有心理准备,也不免遗憾了起来。 那宫小熊虽然嘴毒,可也说得没错,不管怎样漂亮,乱雪也只是个智力低弱不及五岁孩童的人。 换句话说,上辈子的主角,对着这么一张牲畜无害的脸还能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吃下去,也是有够丧病的了。 江循拍拍乱雪的肩膀:“腿没事?” 乱雪挺纯真地一笑,声音也带着 阳光一样的温暖:“主人你来找我啦。我等了好久。” 江循不由想到,在中,原主醉酒离开白露殿,就找了个俏丽美女翻云覆雨去了。 换句话说,按照原来的剧情,这可怜孩子是在白露殿门前跪了一夜的。 即使是现在,距离自己离开白露殿到变猫到被玉邈捡走,期间起码也有一个多时辰,乱雪却一点伤痛委屈的表情都没有,盯着自己看时,眼睛里还闪耀着动人的星星。 江循拿出十二分的耐心,温柔问道:“为什么去拿宫公子的天宪?” 乱雪疑惑地歪歪头:“宫公子,是谁?天宪是什么?” 江循用手势比给他看:“……天宪,那支三尺半的白色骨箫,宫家家主的仙器,别在一个人的腰间的。” 乱雪“啊”了一声,恍然大悟:“那个?……因为我觉得主人会喜欢的啊。”他比划着,竭力地找到词句好表达自己的意图:“我看主人总是不高兴。我看他们吹吹唱唱的,人就高兴起来了。我要给主人也找到高兴。箫,拿给你,高兴。” 乱雪说简单的话时还好,话一说长,语序难免混乱,但基本的意思还是能听明白的。 阿牧:“嘤嘤嘤。” 江循:“……你哭什么。” 阿牧抽抽鼻子:“好可爱,让我摸摸他的头。” 江循本来觉得摸头什么的略娘,但既然是系统提议,他也就随手撸了一把。 乱雪的头发很长,规规矩矩地梳了个四方髻,应该不是出自他自己的手笔,江循就多问了一嘴:“头发,谁梳的?” 乱雪答得很快:“小姐。” 江循的胆囊猛然抽缩了一下。 ……他居然忘了秦牧有个meimei! 书中提到秦氏家主除了一对双生子外,再没有别的子嗣,只得秦牧这么一个儿子,从小就当做接班人培养,是父母的掌上珠玉,而那个所谓的“meimei”就像是凭空蒸发了一样,毫无存在感。 江循怀疑,作者是写着写着就把这个meimei给忘掉了,不然,就作者那低如马里亚纳海沟一般的节cao,一定会让主角和她发生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