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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刚见起色的时候,给予公司投资和帮助的是他,有些东西他看说不定比我看还要精细。”夏之星有些惊讶……怎么会这么顺利……就这样轻易地就能拿回公司股权吗?自己的叔父在公司作为老总这么多年里就没想过更改或者不执行父亲的遗嘱吗?当然不是……有这种把上亿家产拱手让人的家伙存在才是脑子有病。可不还给夏之星难道还要给夏冯么。那股份放在公司又不是能立刻全部取出来变现金的,凭自己如今在公司的地位还怕不能慢慢把股份要回来吗?如果不能把股份成功给夏之星,那就只能由夏冯来接手夏家国内公司的事务,到时候他可能连现在的公司职务都会保不住……算下来,还是给夏之星的好。夏之星还点懵,结结巴巴地回道,“有……有……有那么多股份后我能用来做什么?”李俊锋脸黑了黑,“能用来做的事多了,公司每年的收益很好,正式接手股份后你也就是夏家公司的老总了。娱乐圈那种地方也不用再呆了,还可以学着去处理看看公司的业务。”夏之星从来没想做过这种除了唱歌以外的事,也不想突然就退出娱乐圈,他慌神地看向白秦,“秦哥……”“之星年纪还小,性子也太燥。他的各种娱乐绯闻就算最近一个月不出面什么事都不做也没停下来过。让他这样的小孩子去做公司老总未免太儿戏了,也不能服众。”白秦给了个李俊锋喜欢的建议,“把股份交接给之星后李总您就还暂做国内公司的负责人,大小事务应该很多,夏家的业务内容又杂,直到之星能够静下心来想学习生意场上的事为止您就还帮着处理上上下下的事吧。”相当于是给了李俊锋一个正大光明跟夏冯争斗的机会……李俊锋把一叠厚厚的文件夏之星,“我先拟了大概的交接说明。”夏之星对着像一本书似的东西自然是头大的,沈秦接过来翻了翻。他看东西很快,片刻后点头道,“没问题,就这样。”一出会议室的门夏之星长长地舒了口气,“呼――总算是谈完了……我单独跟他说话的时候总觉得他不把我当回事,什么都是敷衍着完了的,秦哥你在他就不敢随便乱说话了。”那是肯定的。夏家能有现在的富贵命全多亏了夏默升那超乎常人的廉耻感才能四处拉到关系建立了公司。原本主要做外包行业,后来一步步开始做些房地产的投资,逐渐做了些名堂后夏默升就遇见白秦那个色令智昏的爸爸沈衫。白秦手在夏冯的头上揉了揉,把原本垂直顺滑的长发揉的乱翘。夏之星被他揉的舒服,乖顺地半眯着眼睛,像只满足的猫。白秦出生在货真价实的艺术世家。艺术家们的创作需要比常人多几倍的思路和灵感。然而有句老话――“江郎才尽”。沈衫一辈子所写下的书几乎都是在无限苦闷情绪下写出来的,一年又一年过去,他心力交瘁……终于有一天他灵感枯竭了,提起仿佛千斤重的笔,他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直到他遇见了夏默升,一个集女人的美艳和男人的俊逸于一身的人。沈衫对夏默升近乎病态的迷恋让他的灵感又重新从干涸枯萎的心脏里源源不断地涌现出来。白秦想……自己怕是继承他父亲这种丢人的审美吧。对于那种像毒花一样美丽的事物,都有种天生的好奇感。那夏家如今所拥有的全部,都是沈衫和白秦所给的。李俊锋对于这个夏家怎么会有今天的一切知道得清清楚楚。只要白秦站在夏之星身边,他就不敢贪得无厌。第42章朦胧白秦身上的气味很好闻。配合着清晨从窗帘缝透出的阳光,让他从已经记不太清楚的美梦中醒来。他哼了一声慢慢睁开眼,白秦就躺在旁边。白秦还没有醒,他也难得睡那么沉,夏之星觉得机会难得,就没起身安安静静地看着他的睡颜。秦哥睡着的模样要温柔很多……他从来不是那种吝啬自己笑容的人,相反他挂着笑容的时候是最多的,不过那笑只是最机械地牵扯了下嘴角,秦哥的脸天生清秀和善,才看着不那么假。但仔细看过去,却能深深望见那假笑里的疏离。所以……夏之星才觉得白秦现在这幅酣睡平和的样子更温柔。没过多久白秦转醒,睁开眼的时候发现对方也醒了,“怎么不叫醒我。”“现在挺早的,你再睡一会儿也没关系……”白秦打了个哈切,摸了枕头边的手机打开看,“六点了……我起来,你再睡会儿。”气温回升,已经快入夏了,天亮得越来越早。白秦早上起来也不会去做工作,更不会去做早饭,借着并不刺眼的朝阳,他回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看。夏之星见到白秦的空闲时所做的事情只有一件,就是没完没了地看书。还专挑那种厚的跟字典的似的书看。真不知道能有什么意思……跟白秦几乎黏在一起的这些日子,夏之星逐渐摸索出了一些他的性子。白秦对自己的忍耐限度简直好得出奇,无论怎么烦他,他似乎都会忍耐着。白秦对待已经确认关系的情人真的是非常不错。温温柔柔,客客气气,怎样撒娇求爱都来者不拒地答应。夏之星挪身过去,黑色长发散在白秦白色的被子上。头枕在他的腿上,从下往上能看得见白秦握着着书的手,棱角清俊分明的下巴,还有现在似乎是只为他一个人而露出的微微一笑。夏之星躺的歪歪斜斜,白秦曲起腿先暂时把书放下,把腿上的他抱得更往上一点,低头冲他笑,“你盯着看我,我看不下书。”“在看什么?”夏之星把他的书拿过来翻了翻,“?……还是秦哥你写的!”这本封面上作者署名就是白秦以前的名字:沈秦。夏之星知道秦哥以前是写过书的,但还是头一次见到过,顿时觉得有意思,也打算看看,他翻到第一页――【我天生是个机器,我制作精良,造价千万,虽然没有人的rou身,但却比有有rou身的人要尊贵多了。我被赋予了达芬奇那样的敏感的艺术天赋和美学感。我见过无数美貌的人。但美到让我心惊,让我一见钟情的,就只有一个。是的,这位读者,你没有看错。我说的是我对那个人一见钟情,就算我的大脑是金属做的,不该有什么爱不爱的感觉。但我看到那个仙子般的人的那一刻仿佛能够产生荷尔蒙,让我真真实实地感觉着我喜欢……我爱那个……那个……那